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现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
(一)评选工作要求
1.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2.各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以各学院参评班级总数和参评总人数为基数,综合考虑各学院班级人数后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名额详见附件1-1)。
3.各学院评选的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学校审核。
4.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结果报送
名额分配见附件1-1,10月7日前,各班级按照要求填报各类登记表和汇总表(附件2-8),以班级为单位发送到sjr2147001949@163.com。
二、关于第五届十佳班集体、第十九届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推荐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第五届十佳班集体、第十九届十佳大学生的组织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2.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条件
(1)十佳班集体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
(2)十佳大学生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第三章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推荐。
3.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推荐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1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推荐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五有”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召开评选会(学生代表不少于学院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且需涵盖全部年级)采用公开答辩、差额选举的形式推荐1名学院候选人。
4.学院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和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学校评选。
5.入学不足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推荐结果报送
10月10日前,请有意向的同学将下列材料报sjr2147001949@163.com:
1.十佳班集体审批表;
2.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信息采集表;
3.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
4.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获奖情况一览表及统计表;
5.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学院推荐材料;
6.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和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简介;
7.“双十佳”评选情况的报告;
8.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近期彩色生活照和2寸蓝底证件照。
(三)学校组织评审
1.学生工作处牵头组建考察组,对学院推荐的候选班级和个人进行综合考察,确定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正式候选名单并公示。
2.学校组织评审会,通过公开答辩、评议等方式评选产生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建议当选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当选名单并进行表彰奖励。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pdf